关于工伤提交资料是由自己还是公司来申请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和相关法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认定办法》以及类似《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地方性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通常应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它们需要负责启动工伤认定的程序。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就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情况下,职工个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代为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这些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可以由用人单位负责,也可以由职工个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负责,具体取决于谁提出了工伤认定的申请。
总的来说,工伤提交资料可以由公司(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来进行,具体取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是由谁提出的。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那么个人就有权代为申请,并需要准备和提交相应的材料。在整个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以确保工伤认定的客观公正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