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第一年休了病假,仍然有可能享受公休,即带薪年休假,但具体是否享受需根据病假时长及工作年限来判断。
一. 法律依据与分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意味着,如果职工在工作第一年并未连续工作满1年,则原本就不享受带薪年休假,与是否休病假无关。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其中第三、四、五项与病假有关,分别规定了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达到一定月数后,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这一规定针对的是已经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职工,对于工作第一年的职工并不适用。
二. 结论
综上所述,工作第一年休病假,并不会影响其公休(带薪年休假)的权益,因为第一年本身就不享受该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