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迟延履行金 计算基数 是否包括诉讼费 保全费-贺飞达律师|法行宝
2025-07-02 合同纠纷

加倍迟延履行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诉讼费、保全费。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该规定明确了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的基数为“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其次,诉讼费用系由法院收取的诉讼成本,原告胜诉后可请求法院退还诉讼费。诉讼费用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性质不同,不属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的范畴。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基数不应包括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加倍迟延履行金的计算基数不应包括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如有其他关于合同纠纷或经济纠纷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