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一般不能提前给答复。以下是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这是行政复议的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
其次,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时,需要依法进行审查、调查,并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这一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以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因此,行政复议机关通常不会提前给出答复,而是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在全面审查、调查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一般不能提前给答复,而是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在全面审查、调查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你对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或时间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