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打人致轻伤没进行伤情鉴定没立案调解成功是可以结案的。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法律并没有规定受害人一定要做伤情鉴定。在民事诉讼中,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起诉条件,即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就可以进行起诉和审理。
调解结案:在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如果情节较轻,且双方就赔偿问题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就可以不做伤情鉴定,并视为结案。
后续可能性:即使没有做伤情鉴定,如果在后续审理过程中,法院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或者无法认定,也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因此,伤情鉴定并非结案的必需条件,但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对案件的审理和赔偿金额的确定有所帮助。
综上所述,纠纷打人致轻伤后,即使没有进行伤情鉴定和立案,只要双方能够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就可以结案。如果后续有需要,法院仍然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