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有哪些-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6-30 行政纠纷

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涵盖了多种情况,以下是对这些情形的详细整合与解析:

结论前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追加相关主体为被执行人。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变更或终止、股东出资问题、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协助执行义务人违规等。

详细知识点及解析

  1. 自然人相关情况

    •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嘱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 被宣告失踪: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2.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相关情况

    • 合并: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
    • 分立: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分立后新设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被执行人在分立前与申请执行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出资人作为被执行人。
    • 合伙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法人分支机构: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 营利法人出资问题: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3. 其他特殊情形

    • 一人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 未经清算即注销: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清算义务人为被执行人。
    • 无偿接受财产: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出现解散事由后,无偿接受其财产的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 书面承诺:在执行程序中,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多种多样,具体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