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局进货台账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到的是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您提供的两个案例为例,它们都涉及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进货台账的要求,这是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它能够帮助追踪食品的来源,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定位并采取措施。因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应当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采购原辅材料、销售食品的相关信息。这是具体的法律依据,要求相关经营者必须履行这一义务。
对于未建立进货、销售台账的行为,该条例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您的案例中,无论是苍梧县石桥镇石碧老肥榨油坊还是容县杨村镇余森酒厂,都因为未建立进货、销售台账而受到了市场局的行政处罚。处罚的依据就是他们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市场局可以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如第四十条第一款等,对违法者进行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同时,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性质,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等,对处罚进行裁量,决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幅度。
综上所述,市场局进货台账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关于进货、销售台账建立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也提供了对处罚进行裁量和执行的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