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让无居住权人搬走的诉讼案例-张丽珍律师|法行宝
2025-06-28 婚姻家庭

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后想让无居住权人搬走的诉讼案例”问题,我为您找到了一个直接相关的案例,并进行如下详细解析:

核心结论:在离婚协议中,若双方约定了离婚后一方可以在另一方或第三方名下的房屋内暂时居住,且房屋所有权人在合理期间内未对居住行为提出异议,则应受协议约束。若房屋所有权人后续要求居住方搬离,法院可能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案例详情:

  • 案由:王某某(男)与周某(女)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周某可在其母王某名下的某房屋居住三年。现王某以不知晓离婚协议内容为由,要求周某立即搬离。
  •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知晓周某与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对周某居住近一年之久的行为未提出异议,因此认定王某知晓并同意居住行为,亦受协议约束。
  • 判决结果:周某有权占有使用案涉房屋,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建议:

  1. 协议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可以就居住权进行明确约定,包括居住期限、居住条件等。这有助于避免后续因居住问题产生的纠纷。
  2. 证据保留:若离婚协议中涉及居住权约定,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协议文本、聊天记录等。在发生纠纷时,这些证据将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法律咨询:若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居住权或其他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希望这个案例和相关的法律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