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三轮车和电动车两个当事人说没撞到,公安局说撞这是怎么回事”的问题,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解答:
结论前置
在交通事故中,即使双方当事人均声称未发生碰撞,但公安局(通常指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有可能得出双方发生碰撞的结论。这种情况下,应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并据此进行后续处理。
详细分析
事故认定的依据:
- 交通事故的认定并不仅仅依赖于当事人的陈述,更重要的是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车辆痕迹等客观证据。
- 公安机关作为专业的执法机构,具有专业的调查能力和技术手段,能够综合各种证据来还原事故真相。
当事人陈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能因惊慌、恐惧或记忆模糊等原因,对事故情况产生误判或误述。
- 有些当事人可能出于逃避责任等目的,故意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
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
- 公安机关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会依法收集各种证据,并进行科学分析,以得出客观、公正的事故认定结果。
- 如果公安机关认定双方发生了碰撞,那么这一结论通常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
后续处理建议:
- 如果对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具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同时,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即使双方当事人均声称未发生碰撞,但公安机关根据综合证据有可能得出双方发生碰撞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并据此进行后续处理。如果您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