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仍然可能会被查受贿。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 根据《监察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 《刑法》第六十四条也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实际案例:
- 如某省纪委监委依法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某市副市长A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在审查调查期间,A某因癌症死亡。但经省纪委监委批准,继续对A某涉嫌违反党纪行为和涉嫌受贿犯罪进行调查,并最终依法追缴了其受贿所得。
- 另一案例中,贪腐官员任润厚在被查处后不久因癌症死亡,但国家仍对其非法所得进行了缺席审判,并成功追缴了其违法所得。
分析说明:
- 上述法律依据和实际案例均表明,即使被调查人或犯罪嫌疑人死亡,对其涉嫌的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相关机关仍会继续调查,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 这是因为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而且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即使犯罪人死亡,也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更不能让其违法所得被继承或享用。
综上所述,人死后仍然可能会被查受贿,并且其违法所得也将被依法追缴。这体现了国家反腐政策的坚决和一反到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