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起诉进来,并不需要单独立一个案号。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实际上是通过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实现的,他并不是另外启动一个新的诉讼程序,因此不会单独立案,也就不会有新的案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通常是通过向法院提出参加诉讼的申请,经法院审查同意后,加入到原有的诉讼中来,其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但并非完全独立的原告,而是与原告、被告共同构成诉讼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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