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的结案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维持原判:即再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正确,裁定维持原判决。
改判:再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依法对原判决进行改判。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再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终结再审程序:在再审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某些特定情形(如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等),再审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再审的特殊结案方式:如果再审的对象是调解书,且再审法院认为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裁定撤销原调解书,并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撤回起诉:在再审程序中,如果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且经再审法院审查认为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裁定准许撤回起诉,终结再审程序。
以上是再审结案的主要方式。如果您在再审程序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