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提交辞职信后,如果领导提出让您提前离职,这通常并不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意在给予双方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和准备。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等到30天期满后才能让劳动者离职。实际上,如果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等待完整的30天,或者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工作交接和准备,他们完全有权在30天期限内提前让劳动者离职。这种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当然,也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您在辞职信中明确写明了离职日期,并且用人单位也在辞职书上审批同意了该日期,那么用人单位在未到该日期前不能单方面决定让您提前离职。否则,这可能被视为辞退,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后果。
总的来说,领导让您提前离职并不一定违法,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您的辞职信内容、用人单位的审批情况以及双方之间的协商来确定。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或担忧,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