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的票所对应的成本,在特定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具体来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取得的收入是不征税的,那么这部分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是不能扣除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六条: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除另有规定者外,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是不同的概念,对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一般是可以扣除的,但不征税收入则不然。
综上所述,不征税的票所对应的成本,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这是因为不征税收入本身就不需要缴纳税款,因此其对应的成本费用也不应被允许在税前扣除。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具体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