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以领取以下几笔钱:
个人账户余额退还:
-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全部本息将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 如果参保人在待遇领取期间死亡,那么从死亡次月起会停发养老金,但其个人账户的余额仍然可以依法继承。
丧葬补助金:
- 家属或法定继承人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这个补助金的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 例如,在某些地区,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12个月的上一年度当地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以某地区为例,如果2024年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是150元/月,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150元*12个月=1800元。
- 而在另一些地区,丧葬补助金可能是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如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抚恤金(如适用):
- 有些地区还会为有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的去世参保人提供抚恤金。
- 抚恤金的标准也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是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一定月数来计算,如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为了领取这些待遇,家属或法定继承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死亡医学证明书(境外死亡的,需要提供我国使领馆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中文译本死亡证明),并验原件收复印件。
- 民政部门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除境外死亡、非火葬区或无火葬设施区外,这些区域需要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并验原件收复印件。
- 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办理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如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等;如果不同户口,则需要出示公安派出所、街道、工作单位等部门开具的关系证明),需明确办理人与死者的关系,并在办理时收取证明原件。
- 死亡人员或办理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将相关待遇支付到指定账户。
请注意,具体的领取待遇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