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写字如何做遗嘱-邹连香律师|法行宝
2025-06-26 婚姻家庭

当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方式订立遗嘱,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 代书遗嘱:

    • 这种方式适用于遗嘱人因不能书写或不愿亲自书写而选择代书。
    • 必须有两个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
    • 由其中一人作为代书人,忠实记录遗嘱人的口头表述,不得有任何篡改或歪曲。
    • 遗嘱人虽不会写字,但需要通过按手印等方式来确认遗嘱的内容,同时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需要亲笔签名。
    • 遗嘱上必须明确注明年、月、日,以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
  2. 打印遗嘱:

    • 适用于不会写字但希望以书面形式留下遗嘱的立遗嘱人。
    • 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这些见证人需满足与代书遗嘱相同的资格要求。
    • 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都应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遗嘱人可按手印)并注明完整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录音录像遗嘱:

    • 这种方式适合不会写字但能清晰表达意愿的立遗嘱人。
    • 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全程参与录音录像过程。
    • 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录音录像中明确展示其肖像或说出姓名,并清晰地记录年、月、日。
    • 录音录像应能清晰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和遗嘱内容。
  4. 口头遗嘱:

    • 这种方式仅在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使用,如生命垂危或突发重大灾难时。
    • 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人口头表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应能证实其真实性。
    • 需要注意的是,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将失效。

在订立遗嘱时,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议在订立遗嘱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如有必要,还可以进行遗嘱公证,以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