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后,仍然享有医保个人账户。这一点在国家医保局的辟谣声明中得到了明确确认。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改革后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依然保留,并强调了三个“不变”:
此外,对于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待遇及标准,通常是根据退休金的3.8%至4%的比例划入。但具体的划入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对于单、双统混合缴费的人员,其个人账户的划入方式会按照双统缴费年限占本人全部缴费年限的比值乘以退休金,并按年龄段进行计入。而按单统缴费的退休人员,则不划入个人账户。
综上所述,单位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仍然享有医保个人账户,并且其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和划入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