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受贿的判决主要依据我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罪和共同犯罪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受贿罪的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
二、共同受贿的认定
对于伙同受贿,即共同受贿的情况,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共同犯罪的规定:
-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情形:
-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 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也构成受贿罪共犯。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也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分别定罪:
- 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共同犯罪的,根据双方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情形分别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分清主从犯的,可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罚原则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还会从重处罚。
四、其他相关情况
如果伙同受贿的行为还涉及其他犯罪,如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或者同时构成受贿罪和渎职罪等,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伙同受贿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包括受贿的数额、情节、参与人员的身份和角色等因素,并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