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根据房产的不同使用性质,采取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两种方式征收的。以下是关于房产税从租与从价规定的详细解释:
一、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
-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其计税依据是房产的原值,但会一次性减去10%至30%的损耗价值后的余值。具体的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浙江省规定的具体减除幅度为30%。
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1.2%
适用范围:
- 主要适用于经营自用的房屋,即企业或个人自己使用而非出租的房产。
二、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税率:
-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房产税,年税率为12%。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出租住房或向个人出租住房的税率有所优惠,为4%。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 = 房产租金收入 × 12%(或个人出租住房的4%)
适用范围:
- 主要适用于出租的房屋,即房产所有者将房产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情况。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房产定义:房产税中的“房产”指的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等不属于房产。
- 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于全民所有,则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 特殊情况: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综上所述,房产税的征收方式(从价或从租)主要取决于房产的使用性质。如果是经营自用的房产,则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如果是出租的房产,则按照租金收入从租计征。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房产税的征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