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影响期怎么计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行政纠纷

政务处分影响期的计算是一个涉及多个因素的问题,以下是对政务处分影响期计算方式的详细解答:

一、单个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影响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不同种类的政务处分有相应的影响期限,具体如下:

  1. 警告:六个月;
  2. 记过:十二个月;
  3. 记大过:十八个月;
  4. 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5. 开除:解除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不涉及影响期的计算。

二、数个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影响期

对于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并依据《政务处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1. 吸收方式: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例如,公职人员有三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应分别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合并处理时只执行最重的撤职处分,处分期限也为撤职的期限,即二十四个月。

  2. 限制加重方式: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例如,公职人员有三个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都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合并处理时,应给予记大过的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在十八个月以上、四十八个月以下确定。

三、政务处分期内再次受到政务处分的影响期计算

公职人员在政务处分影响期内再次受到政务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例如,公职人员因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被给予降级处分,在执行十二个月后,又因违规收礼应给予记过处分,那么其新的处分影响期为降级处分未执行完毕的十二个月加上记过处分的十二个月,共计二十四个月。

四、政务处分影响期的起算和解除

  1. 起算: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2. 解除:开除以外的其他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对于不能自动解除的,由作出处分决定机关对其影响期内表现进行审核,决定是否解除。

综上所述,政务处分影响期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政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