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请年假通常是不合法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享受带薪年休假,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合法权益,单位应当予以保证。具体年假天数依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但不满10年的,享有5天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的,则年休假长达15天。
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年假的法律规定:
- 年假是职工的法定权益,单位有责任确保职工能够享受到这一权利。
-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之内。
单位责任与义务:
-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并在职工年休假期间支付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应经职工本人同意,并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职工权益保障:
- 职工有权与公司协商,要求依法安排年假或支付相应报酬。
- 如公司拒绝,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 职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
-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职工可能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或职工请事假、病假累计达到一定天数等。在这些情况下,单位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公司不给员工年假通常是不合法的,员工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