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六大违法是哪六个-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行政纠纷

行政六大违法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1. 实质性行政违法:这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等)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如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或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2. 形式性行政违法:这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如未按照法定的程序、方式或期限进行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文书存在瑕疵等。

  3. 内部行政违法:这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行为或决定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如行政机关内部的决策程序违法、人事管理违法等,这些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行政机关内部,对外部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不直接产生影响,但可能影响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行政效率。

  4. 外部行政违法: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外部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为或决定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如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政许可决定违法等,这些违法行为直接影响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主要对象。

  5. 作为行政违法:这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相对人以积极的作为方式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如行政机关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或者行政相对人违法进行了某种被禁止的行为。

  6. 不作为行政违法:这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相对人应当履行某种行政法上的义务而未能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从而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如行政机关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而不受理,或者行政相对人应当履行某项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

以上是行政六大违法的详细解释,如果您在行政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