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毕业生的生源地和户籍地不一致时,关于档案邮寄地址的填写,主要依据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毕业生已经就业,那么档案的转递方式会根据就业单位的性质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如果是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档案通常会直接转递至这些就业单位。而如果是在非公有制单位(即非公单位)就业,那么档案一般应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其次,对于离校时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会由高校通过特定方式(如“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至其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保管。例如,一个在北京毕业但户籍在江西省九江市的未就业毕业生,其档案会被邮寄到九江市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他们的人事档案除了可以存放在户籍地外,还可以选择存放在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但超大城市可能有所例外)。而对于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则直接由所在单位进行保管。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个人是严禁自行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的。同时,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与人事关系及档案相关的多项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综上所述,当毕业生的生源地和户籍地不一致时,应根据自身的就业状况来确定档案的邮寄地址。如果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登录人社部的门户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咨询当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