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并不一定要双方必须见面调解。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常是有机会见面的,法院会安排专门的调解场所,让双方有机会面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这样的安排有助于双方更直接地表达自己的诉求、观点和想法,促进双方对彼此立场的理解,调解人员也可以在现场引导双方,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然而,是否见面以及见面的方式可能会根据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包括案件的性质、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法院的调解安排等。有些案件可能会先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方式进行初步沟通和调解,根据初步沟通的结果,再决定是否安排见面调解。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法院可能会直接安排见面调解,而对于一些复杂或敏感的案件,可能会采用更为灵活和便捷的调解方式。
总的来说,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让双方见面进行调解,以最大程度地促进纠纷的解决。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应积极参与,并遵守调解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那么双方都应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且通常不能再上诉。如果调解不成,除非原告撤诉,否则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