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登记了不想离需要两个人才能撤回离婚吗-李焕稳律师|法行宝
2025-06-19 婚姻家庭

不需要两个人才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单方面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详细分析如下:

  1. 撤回离婚登记的主体:

    • 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单方面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需要双方共同到场或同意。
  2. 撤回离婚登记的程序:

    • 撤回方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
    • 填写并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
    •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如果你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申请后,又不想离婚了,你可以在离婚冷静期内单方面撤回申请,不需要双方共同到场或同意。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