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内容是: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该条款主要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期间计算问题,包括期间的种类、期间的计算单位、期间开始的时和日是否计算在内、期间届满日期的确定以及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等具体内容。这些规定对于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如有其他关于民事诉讼的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