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养老和职工养老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两者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也是一样的。
不论是灵活就业参保还是企业职工参保,养老金的计发都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这意味着,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以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到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简单来说,就是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退休时能够领取到的养老金也就越高。
因此,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养老待遇与单位职工是完全一样的,待遇水平不会打任何折扣。这也打破了网络上一些关于“以个人身份参保不如单位职工参保划算”的谣言。实际上,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参加的养老保险是完全相同的,不存在所谓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和“职工社保”的区别,更不存在两者可以互转的问题。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养老和职工养老在养老待遇上并没有本质差别,两者都是按照统一的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