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儿女不能办理断绝关系。
在我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基于自然血缘还是法律拟制,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对于自然血缘的父母子女关系,这种关系是基于血缘自然形成的,具有永久性和不可选择性,因此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关系”的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成年子女对父母也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因任何人为行为而改变,只能因父母或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对于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关系,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但这也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并且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是明确的,即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存在。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父母儿女之间是无法办理断绝关系的。如果家庭关系出现矛盾或问题,建议通过沟通、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来妥善解决,而不是试图通过断绝关系来逃避责任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