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原告开庭去不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首先,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案件将不会被继续审理,原告将失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机会。因此,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情况,否则原告应该尽量到庭参加诉讼。
然而,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比如突发重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理由充分,会准许延期开庭。
此外,如果原告确实无法到庭,也应该及时与法院沟通,说明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原告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总之,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应该尽量到庭参加诉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确实无法到庭,也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与法院沟通并申请延期开庭,避免因缺席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同时,被告也应该积极应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将缺席判决,这可能会让被告失去质证等维权机会,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