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危大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 开挖深度达到3m(含3m)至5m的基坑,或虽然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均被视为危大工程。
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 开挖深度达到3m(含3m)至5m的基坑(槽)的土方和石方开挖,同样属于危大工程范畴。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包括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如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当搭设高度在5m至8m,搭设跨度在10m至18m,施工总荷载在10kN/m²至15kN/m²,或集中线荷载在15kN/m至20kN/m时,也视为危大工程。
-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的承重支撑体系,同样包含在内。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至100kN的起重吊装工程。
-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以及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均属于危大工程。
脚手架工程:
- 搭设高度在24m至50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以及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同样被视为危大工程。
其他特定工程:
- 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水上作业工程,沉井工程,以及临时用电工程等,也均属于水利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此外,还有一些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如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等。
总的来说,水利项目中的危大工程涉及多个方面,需要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对这些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对于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以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