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公安局的流程通常涉及多个步骤,确保案件的合法、有序和高效处理。以下是一个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的,关于案件移交公安局的详细流程:
一、移送情形
在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若发现单位或个人存在违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违法占用农用地、违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损毁测量标志等行为,且这些行为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非职务犯罪的,在调查终结后,应当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二、移送程序
提出移送建议:
- 承办人员需要制作《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明确提出移送公安机关的建议。
审批移送决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收到《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如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移送的决定。若决定不移送,需写明不予批准的具体理由。
制作移送文书:
- 决定移送后,应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并附具案件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办理移送手续:
- 在移送决定批准后的规定时间(如二十四小时内)内,办理移送手续,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处理及反馈:
- 公安机关接收案件后,会进行立案审查。若决定不予立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其他移送机关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如三个工作日内),提请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或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三、其他注意事项
行政处罚与移送:
- 在移送案件时,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同时移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材料。
- 若移送时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违法状态仍未消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但需注意,若人民法院已判决给予罚金处罚,则不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移送纪检监察、任免机关:
- 对于涉及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处理,并遵循相应的移送程序。
移送送达回证: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有关机关移送案件时,应制作《法律文书送达回证》,确保受送达人接受移送的案件材料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若受送达人拒收或拒签,送达人应详细填写送达回证中的拒收、拒签情况和理由。
综上所述,案件移交公安局的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和细节,需要承办人员、领导及相关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和协作,以确保案件的顺利移送和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