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谁承担-章加辉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劳动纠纷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当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并因此需要暂停工作以接受工伤医疗时,他们享有停工留薪期的权益。在这一期间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负责按月足额支付。这一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的经济保障。

具体来说:

  1. 支付主体: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2. 支付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通常指的是工伤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时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构成工资总额的部分。
  3. 支付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然而,对于伤情严重或存在特殊情况的工伤职工,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的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这意味着,在极端情况下,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最长可达24个月。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仅需按时支付工资,还承担着不得解除或终止与职工劳动关系的法律义务,同时也不能降低职工的工资待遇。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或者违反了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寻求救济,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综上所述,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且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若您在这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争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