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81条内容是什么
2025-06-16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条款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方面的两项义务:一是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必须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二是必须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两项义务,将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以及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

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不仅要与劳动者签订内容完备的劳动合同,还要确保劳动者手中有一份劳动合同文本,以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权益保护等。如果用人单位未做到这一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在必要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