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翻供对自己的自首情节有影响。具体来说:
翻供后的自首认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翻供对审判结果的影响:
- 翻供本身不会直接影响审判的结果,但如果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被告人的翻供可能会被视为认罪态度不佳,从而失去获得酌情从轻处罚的机会。
-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驳回被告人的翻供,并依据已有证据作出判决。
翻供与自首的实质关系:
- 自首的成立是基于当事人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客观行为,而不是基于认罪态度的行为。
- 经查证属实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翻供而改变,因此翻供并不能改变案件事实,也不能改变原本的自首事实。
- 如果因当事人翻供而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那么原来当事人的认罪实际上并不是自首,本来就不应认定自首。
综上所述,检察院翻供对自己的自首情节确实有影响。因此,在面临刑事案件时,建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保持稳定的供述,避免不必要的翻供,以免影响自己的自首情节和最终的审判结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