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正常理论,也被称为犯罪常态理论或常规犯罪理论,其提出者是美国犯罪学家埃德温·H·萨瑟兰。该理论主要阐述了犯罪行为是由犯罪人内心的犯罪动机和犯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而导致的,强调犯罪行为是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希望这个解答能帮到你,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比如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类型的划分等,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