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有生育险但用医保结算了”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国家政策,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这意味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时也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您在生育时使用了医保进行结算,实际上并不影响您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因为生育保险和医保在合并实施后,使用的是同一个基金池,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所以,即使您使用医保结算了生育医疗费用,您仍然有权申领生育津贴。
关于生育津贴的申领,通常是在您生育后即可按规定进行。医保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的一定工作日内(如10个工作日)办结。有些地区甚至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比如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后,生育津贴申领业务流程就自动启动,并且审核支付完成后还会有短信提醒服务。
总的来说,即使您使用医保结算了生育医疗费用,也并不会影响您享受生育保险的其他待遇,如生育津贴的申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