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上”企业是指五类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企业的统称。具体来说: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申报期时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 批发业:申报期时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 零售业:申报期时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 住宿和餐饮业:申报期时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 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指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指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通常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房地产开发,且必须在前三位。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第一种情况:申报期时当年累计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 第二种情况:申报期时当年累计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第三种情况:申报期时当年累计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这些“五上”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经济统计和监测的重点对象,对于了解经济运行状况、制定经济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有关于“五上”企业的具体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