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在1997年12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1998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同时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