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不过,我国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已取得长足进展,先后颁布了多部重要的程序性法律,如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和行政许可法等,这些法律都有利于提高行政程序制度化、法律化水平。此外,江苏省还通过了《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我国行政程序法治建设做出了开创性探索。
虽然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但现有的单行行政程序法和地方行政程序规章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行政程序。未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有望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以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