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因交通肇事罪不予起诉,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详细分析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的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行为,包括交通肇事罪。
因此,党员若因交通肇事罪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其党内职务将受到相应处分,具体处分形式可能是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这取决于党内的具体审查情况和党员的具体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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