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吴莉莉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刑事辩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主体要件:

    • 一般主体: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方面,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单位方面,则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无论其是否具有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资格。但需注意,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为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非法金融机构不构成单位犯罪,只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2. 主观要件:

    • 故意为之: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金融秩序,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其行为动机通常是为了非法牟利,但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或其他诈骗类犯罪。过失不构成此罪。
  3. 客体要件:

    • 侵犯对象: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特别是金融信贷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管理和调控,干扰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进而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4. 客观要件:

    • 行为表现: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并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这种行为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特征。
    • 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利用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新型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以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 数额及情节要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还需满足一定的数额及情节要求,如个人非法吸收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个人非法吸收对象30人以上,单位非法吸收对象150人以上;或个人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背景与建议: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明确,具体表现多样,且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规制。对于此类行为,司法机关会依法严惩,以维护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的稳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建议您:

  1. 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正在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并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2. 积极退赃退赔: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法律给予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宽大处理机会,应充分利用。

  3. 咨询专业律师:虽然我在这里已经给出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建议,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我建议您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我能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4. 增强风险意识:公众应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对于发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