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是谁付给谁-金振宇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合同纠纷

您好,关于“质保金是谁付给谁”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质保金,在物业领域通常被称为物业保修金,它是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向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或指定的保修金管理机构交存的,作为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这笔资金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物业保修期内,如果物业出现质量问题,能够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维修,从而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当新建竣工的用于销售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物业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交付使用并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建设单位需要一次性向所在地保修金管理机构交纳保修金。这笔保修金会存入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商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款专用。

在物业保修期内,如果物业出现质量问题,且属于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范围,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如果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那么可以启动使用保修金进行维修。此时,保修金会由保修金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给维修单位或个人,用于物业的维修工作。

另外,当保修期届满,且没有保修争议或争议已解决的情况下,保修金会退还给建设单位。但如果建设单位因歇业、破产或出现其他情形致使单位不存在,那么其原交存的保修金本息余额会转入同一物业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于物业的维修和保养。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清晰地回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