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具体立案情形如下: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需满足“追逐竞驶”行为(即以竞技、追求刺激为目的,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且“情节恶劣”(如多次实施、造成交通堵塞或恐慌、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等)。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行为危害性综合判断。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以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为法定标准。即使未造成事故,只要达到此数值即构成犯罪。若同时存在无证驾驶、超载、逃逸等情节,会从重处罚。
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超速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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