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23〕9号)的详细解读如下,该《管理办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的修订和完善,旨在更好地规范和管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的工作:
一、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其适用范围涵盖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特别将职教本科也纳入了管理范畴,这体现了对职业教育全面发展的重视。
二、兼职教师选聘条件
- 选聘范围扩大:将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纳入选聘范围,丰富了兼职教师的来源。
- 退休人员选聘放宽:取消了对聘请退休人员任教的离岗时间和年龄限制,只要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均可被选聘,特别鼓励聘请退休工程师、医师、教师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
三、选聘方式
新增了选聘方式一章,明确了多种聘请兼职教师的方式:
- 可以采取个体聘请、团体聘请或个体与团体相结合的方式。
- 新增了通过特聘教授、客座教授、产业导师、专业带头人(领军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等多种方式聘请兼职教师。
- 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互聘兼职,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四、组织管理
- 岗前培训:明确了兼职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部门、培训方式、内容及考核结果的认定方式,确保兼职教师具备必要的教育教学能力。
- 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兼职教师工伤保险的缴纳方式及相关责任进行了规范,保障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
- 考核评价:明确企事业单位应将在职业学校兼职人员的任教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
- 退出机制:新增了兼职教师退出机制内容,明确兼职教师存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时,职业学校应解除工作协议。
五、工作职责
新增了工作职责一章,明确了兼职教师的多项职责:
- 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职责。
- 兼职教师要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教学内容,积极参与教学标准修(制)订等工作。
- 兼职教师要主动参与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协助加强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双师”素质培养,协助聘请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到学校参与教学科研任务。
六、经费保障
- 地方支持:明确地方可结合实际,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专业师资紧缺、特殊行业急需的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
- 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职业学校多渠道依法筹集资金,用于支付兼职教师工作报酬。
- 合理确定报酬水平:职业学校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合理确定工作报酬水平,充分体现兼职教师的价值贡献。
七、支持体系
新增了支持体系一章,通过多种措施提高企事业单位选派兼职教师的积极性:
- 将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作为认定、评价产教融合型企业等的重要指标依据。
- 将兼职教师的聘请与任教情况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办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在计算职业学校生师比时,可参照相关标准将兼职教师数折算成专任教师数。
- 地方教育部门将兼职教师纳入年度教育领域评优评先的范畴,增强兼职教师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综上所述,《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23〕9号)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旨在更好地规范和管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的工作,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