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规定是多少天-黄瀚博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劳动纠纷

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主要依据其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1. 年休假天数的基本规定: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意味着,职工在享受年休假时,不会因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周末休息日而减少年休假的天数。

  1. 特殊情况下的年休假安排:

    •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新进职工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 新入职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离职职工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 离职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其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2. 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举例说明:

  • 假设某职工在公司已累计工作5年,则按照规定,他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
  • 若另一职工累计工作13年,则其年休假天数为10天。
  • 对于累计工作22年的职工,其年休假天数则为15天。

律师建议:

  • 职工应了解自己的年休假权益,包括年休假天数、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以及年休假的安排与补偿等。
  • 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职工年休假或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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