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再审的法定事由-徐茂辉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行政纠纷

启动再审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我将结合具体情形为您详细阐述:

一、针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1. 新证据出现:

    • 若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您发现了新的证据,且该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裁定,那么这构成了再审的一个重要事由。新证据必须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重要影响,能够改变原裁判的结果。
  2. 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 当原判决或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时,即关键事实未得到充分证明,您有权申请再审。这要求您仔细审查原判决中的事实认定部分,找出证据不足的地方。
  3. 主要证据伪造或未经质证:

    • 若原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对案件事实起关键作用的证据未经双方质证,那么据此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可能存在错误,您可以申请再审。
  4. 法院未调查收集证据:

    •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您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并已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但法院未予调查,导致案件事实认定受影响,这也构成了再审的事由。
  5. 适用法律错误:

    • 原判决或裁定在适用法律上与案件性质不符、确定民事责任违背法律规定或适用了已失效的法律等,均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您可以据此申请再审。
  6. 审判组织不合法或回避问题:

    • 如果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如合议庭成员不具备资格,或者依法应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这也构成了再审的事由。
  7. 其他程序瑕疵:

    • 包括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违反管辖规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等情形,都可能成为申请再审的理由。
  8. 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

    • 如果据以作出原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书后来被撤销或变更,导致原判决或裁定可能失去法律效力,您也可以申请再审。
  9. 审判人员违法行为:

    • 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您有权申请再审。

二、针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如果您能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那么您可以申请再审。经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再审。

三、申请再审的注意事项

  1. 准备充分证据:

    • 在申请再审时,您必须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持您的申请。这些证据应该能够直接证明原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或者符合上述法定再审事由之一。
  2. 遵守申请期限:

    • 申请再审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一般来说,您需要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如发现新证据或据以作出生效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您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3. 遵循申请程序:

    • 申请再审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您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举例说明:

假设您在一起民事合同纠纷中败诉,但后来您发现了新证据,证明对方在庭审中提供的关键证据是伪造的。这时,您可以基于“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这一法定再审事由,向法院申请再审。在申请时,您需要提交新发现的证据,并详细说明其如何证明原证据系伪造,以及该伪造证据对原判决的影响。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申请再审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您仔细审查自己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事由,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