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终审的6种情形-李赞祥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一审终审”的6种情形,这主要涉及到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特定程序和案件类型。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6种一审终审的情形:

  1. 小额诉讼程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且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 此外,如果标的额超过上述标准但在二倍以下,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同样实行一审终审。
  2. 特别程序:

    • 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
    • 这些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即一旦作出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3. 督促程序:

    • 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
    • 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时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
  4. 公示催告程序:

    • 公示催告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
    • 该程序同样实行一审终审,判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 破产程序中的部分裁定:

    • 在破产程序中,对于某些特定的裁定,如宣告破产的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等,也实行一审终审。
    • 这些裁定一旦作出,即对所有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无需上诉。
  6. 婚姻效力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中的部分裁定:

    • 在涉及婚姻效力等身份关系确认的案件中,如确认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等裁定,也通常实行一审终审。
    • 这是因为这些案件涉及的身份关系具有特殊性,需要迅速、明确地作出裁决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当事人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