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张万玺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行政纠纷

结论前置: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相当广泛,涵盖了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多种情形。同时,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还可以一并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不过,也有一些特定事项是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的。

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1. 行政处罚决定:

    • 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例如,企业因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若认为处罚不合理,即可申请复议。
  2.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 对于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同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或行政机关对企业的厂房进行强制拆除,均可申请复议。
  3. 行政许可相关决定:

    • 对行政机关关于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例如,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被吊销,可通过复议维护权益。另外,若符合法定条件却未获得行政机关颁发的相关证书,或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未被依法办理,也可申请行政复议。
  4. 行政确权决定:

    • 若对行政机关关于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如山林所有权争议中的不利决定,可申请复议。
  5. 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合法的经营自主权,如强制企业合并、分立或干预生产经营决策,可申请行政复议。
  6. 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

    • 若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了合法权益,可申请行政复议。例如,政府未经农户同意擅自变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农户有权申请复议。
  7. 行政不作为:

    • 若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如公安机关未依法处理家庭暴力报案,可申请行政复议。另外,若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也可申请行政复议。
  8.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包括征收税款、行政收费等,只要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合法权益,均可申请行政复议。

二、可一并申请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若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可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需注意的是,此处的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 对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不服的,应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建议:

  • 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建议先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犯,以及该侵犯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若对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或申请流程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

行政复议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广泛的救济途径,只要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基本都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在申请时,也需注意区分哪些事项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哪些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