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级伤残单位应该赔偿哪些费用呢-黄思君律师|法行宝
2026-08-01 劳动纠纷

拾级伤残(通常指十级伤残)情况下,单位应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若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还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本人工资的确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 含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举例说明:以某地区为例,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为3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为3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但具体标准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此外,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费用都将由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在工伤处理过程中,职工还可能涉及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的报销,这些费用在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承担。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