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魏瑞毅律师|法行宝
2026-07-31 交通事故

您好,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这是一个由公安部发布并制定的重要法规,它详细规定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该办法的一些核心要点和调整内容:

一、实施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记分调整概述

  1. 记分分值调整:相比之前的版本,新的记分办法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将一次记分的分值从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

  2. 记分项目变化:新的记分办法共涵盖了50项交通违法行为,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三、与私家车出行相关的重点调整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由原来的记12分调整为记9分。

  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由原来的记6分调整为记3分。

  3.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由原来的记3分调整为记1分。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仍记12分。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6分。
  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
    •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
  6.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
    • 驾驶上述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1分。
  7. 其他常见违法行为调整: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由原来的记2分调整为记3分。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由原来的记2分调整为记3分。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由原来的记2分调整为记1分。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由原来的特定路段记2分调整为所有道路记1分。

四、新增记分项目

  1.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记12分。

  2.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记9分。

五、查询与处理

您可以通过“交管12123”小程序或APP查询您的交通违法记录和记分情况。同时,该平台也提供了便捷的违法处理服务,方便您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